由於經濟快速發展,台灣的基層人力略有不足,故政府開放僱用外勞以補充本國勞工不足。2011年9月,外籍勞工就業人口達41.8萬人,占台灣總就業人口的3.9%。在引進白領外籍勞工方面,多以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及僑外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為主。另訂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範外勞的引進及聘用,對外國勞工提供完善的基本保障。

我國具備完善的勞工保障制度,以「勞動基準法」為主要勞動法規,規範雇主關於勞動條件之最低義務,包括最低工資、工作時間、假日與資遣費等。我國的勞資關係良好,鮮少產生糾紛。依據勞基法,設有「勞資會議」等促進勞資合作與提高工作效率之協商機制,由勞資雙方分派代表,自願共同參與勞資會議磋商,目標在改善勞動條件、籌劃勞工福利,以及提高工作效率,進而促進勞資合作關係。

更多資訊請參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

更多勞工相關統計資料請參閱職業訓練局勞工保險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