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起與設立目的:

為落實地方輔導中小企業之成效,全省各縣市在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之推薦下,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陸續自八十一年起指定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兼負「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之功能與使命。

本會亦於八十一年九月一日經嘉義縣政府推荐設立『嘉義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以便積極配合及落實對嘉義縣地區中小企業之輔導工作。

服務項目:

  1. 傳達政府政令提供資訊服務。
  2. 辦理講習、觀摩及中小企業座談會。
  3. 企業經營輔導轉介。
  4. 免費到廠診斷及產銷諮詢服務。
  5. 聯繫及瞭解中小企業所需之服務。
  6. 協調融資服務。
  7. 跨業交流活動輔導。
  8. 提供中小企業參考書籍及資料。
  9. 其他中小企業服務之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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