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丹娜絲颱風及後續豪雨災損影響,經濟部於114年7月28日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協助受災工廠業者減輕負擔,穩定生產運作,並加速恢復正常營運。

本補助作業自公告受理日至114年10月31日或補助經費用罄為止,請工廠業者於114年10月底期限前完成機械設備及生產場域設施修繕後,檢附維修發票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送出,補助申請網址為https://userapply-danas.icdc.org.tw/。

訊息來源: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