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招商文件內容部分條文

依據:本局114年6月30日鐵道產字第1143602042號公告旨案申請須知第3.4.4.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有關旨案招商文件內容部分條文修正,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rb.gov.tw/)或至本局場站開發/招商投資/公告招商案件下載。

二、本案申請人仍應於民國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所有申請文件寄達「新北市政府郵局43號信箱」(以寄達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依申請須知第5.5.1.4條規定,訂於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局10樓1001會議室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本局產管開發組呂小姐,聯絡電話:(02)8072-3333分機5508。

附件:
公告(PDF檔,另開視窗)
變更或補充公告修正對照表(PDF檔,另開視窗)

公告來源:交通部鐵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