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專案貸款要點』,其生效日期由經濟部另行公告之。
中華民國 114年4月29日經濟部經企字第1145400025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 點,其生效日期由經濟部另行公告之。
為注入臺灣經濟新動能,針對運用數位轉型、淨零轉型、通路發展等三大
策略促進轉型與成長之中小微企業,提供專案貸款利息減免等融資優惠措
施,協助提升綠色、數位與通路發展競爭力,爰於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
三日訂定發布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專案貸款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
自一百十四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本次修正係因應近期美國加徵關稅,而對我國外銷產業造成重大影響,為
協助受衝擊中小微企業穩定營運與加速轉型,故針對受本次加徵關稅衝擊
之中小微企業,提供利息減免、高保證成數等融資優惠措施,藉以協助其
提高競爭力並恢復營運榮景,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擴大本要點之適用對象及輔導目的。(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修正本要點之貸款對象及申貸資格。(修正規定第四點)
三、修正本要點之受理申請期間。(修正規定第五點)
四、修正本要點之貸款額度及動撥期限。(修正規定第七點)
五、新增相關特別預算等經費為本貸款利息減免之來源之一。(修正規定
第十二點)
六、新增本要點未來配合政策方向調整。(修正規定第十七點)
訊息來源:經濟部